邵再旭是
黑龙江国安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15年执业经验。他办案务实严谨、注重细节,坚持为当事人提供可行方案。在
房屋租赁、
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在A老年
公寓与B学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精准解读合同、合理调整诉求、组织完整证据,助委托人全面胜诉,实现零成本维权,未来将继续提供专业服务。
房屋租赁纠纷难题多,专业律师助力
哈尔滨老年公寓零成本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租赁是常见的经济活动,但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当遇到合同履行、违约赔偿等繁琐问题时,当事人往往不知所措,不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要讲述的,就是邵再旭律师成功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看看他是如何帮助委托人化解难题的。
邵再旭律师是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15年的执业经验,长期奋战在一线法律实务中。他熟悉案件从立案到庭审裁判的完整流程,办案风格务实严谨,注重细节。在处理案件时,他始终坚持“把案子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的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真实、可落地的解决方案。多年来,他在哈尔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债权追索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合同条款解读、证据组织、庭审抗辩有着成熟的应对策略。
这次案件的原告A老年公寓与被告B学校存在长期的房屋租赁关系。2023年8月1日,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租期一年,租金2万元,被告还要另行支付房屋大修理费20万元,两项费用合计22万元,并规定了付款期限与违约责任,同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
律师费。然而,B学校却以“政府拨款未到、未实际维修”等理由,拖欠这22万元不付。这不仅导致A老年公寓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房屋维修也受阻。无奈之下,A老年公寓委托邵再旭律师提起诉讼。
邵再旭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梳理。他发现租赁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A老年公寓的22万元债权明确;被告所谓“未维修不付费”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因为协议约定修理费由原告按计划使用;而且被告拖欠款项的事实清楚,已经构成违约;合同也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基于这些情况,邵律师确定了诉讼思路:主张全额支付22万元,以及合法的违约金,并且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诉讼费、保全费。
在法庭上,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20万元房屋大修理费是否应予支付;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过高,应如何调整;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是否应由被告承担。针对这些问题,邵再旭律师发表了严谨、专业的代理意见。
首先,他指出《租赁协议》和《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被告拖欠租金及维修费,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应立即支付22万元。
其次,关于修理费,协议明确约定由原告按自身计划使用,无论是否维修,被告均应支付。这费用是对多年租赁损耗的补偿,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最后,对于违约金和律师费,原告主动将违约金调为按LPR合理标准主张;合同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原告已实际支付律师费,所以被告应予负担。
法院对邵再旭律师的意见予以采纳,作出一审判决:被告B学校向原告A老年公寓支付租金2万元和维修费20万元,合计22万元;以22万元为基数,按LPR的1.95倍支付自2023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5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这个案件是哈尔滨地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全面胜诉的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它明确了维修费约定的效力,即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支付修理费的,不以出租方实际维修为付款条件,应当依约履行;强化了合同严守原则,合法有效的租赁及补充协议必须全面履行,不能以内部拨款、未维修等理由拒付;支持了律师费约定的落地,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承担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律师费损失;还规范了违约金的裁判尺度,法院依法调整过高违约金,兼顾公平与诚信,为同类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
邵再旭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作为哈尔滨合同租赁专业律师的突出能力。他精准地解读合同,准确抓住“修理费不依附维修义务”的关键约定,直接击破了被告的核心抗辩;诉求务实合法,主动调整违约金至合理标准,提高了诉求的可支持性,在庭审中更具说服力;他组织的证据完整,协议、录音、照片、录像、律师费票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全面实现了债权,本金、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对方承担,让委托人实现了零成本维权。
经过这次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在面对复杂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有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邵再旭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委托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专注于合同类纠纷,为更多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专业、高效、稳妥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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