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将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即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再向法院递交起诉资料;一种是诉中财产保全,即向法院递交起诉资料立案后再申请财产保全。但起诉前财产保全一般是在有紧急情况时才采用的保全方式,如发现起诉对象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如不立即保全其财产将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律师建议如没有遇到紧急情况,则没有必要选择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1)需要向法院提供足额的担保,否则法院有权驳回申请。(2)诉前财产保全成功后需在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
诉前保全的范围: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保全的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诉前保全的范围应适当,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保全范围过大往往造成对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损害;保全范围过小,就不能很好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失去了保全的意义。
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保全措施依法解除的情形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实施保全措施错误、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等,诉前保全的法定解除情形还包括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情形。
保全措施有查封、冻结,诉前保全可以冻结账户。财产保全,是指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利害关系人难以弥补的损失或者可能使法院将来的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或者难以执行时,人民法院对有关财产所采取的保护性措施。
可以。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1、需要。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2、另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如果保全的证据是实物,担保的数额应与实物的实际价值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