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要准备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若有遗嘱也需提供。特殊情况公证机构或要求其他材料,办理前建议联系当地公证机构确认。

根据当地公证机构对于办理继承公证的具体要求,您还需要准备相应的补充材料。在公证机构正式受理公证申请之后,他们会向您明确说明申请公证事项所涉及的法律含义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时将相关告知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对于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需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有遗嘱或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还需提供相关文件。准备好后去公证处申请,经审查无误可获公证书。

必须提交相应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果是在外地办理该手续,还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而在本地则需要前往公证处进行声明;最后,如果有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那么就需要提供该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