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押登记的房产包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抵押人的房屋;(三)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四)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六)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七)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4、授权委托书;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6、结婚证或离婚证等;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房屋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书并提交贷款的相关资料;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3、经贷款银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4、房屋买卖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并办理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具体需提供材料如下:1、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3、抵押房屋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4、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主要条款有以下这些:(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房屋抵押贷款应签订书面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双方的自然状况;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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