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从拆迁安置协议所涉权利的性质而言,拆迁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的利益系基于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相关权利取得,体现为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因此该合同权益实际是一种财产性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可知,只有房屋拆迁协议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协议并不是被拆迁人的财产,所以拆迁协议是不能继承的,但是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
补偿款由所有继承人享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
拆迁是有房屋补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城市房屋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种为农村征地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转让的,拆迁时,依然会获得补偿。
公房拆迁补偿不可以继承,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