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
房产保全不得超过三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7条,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房屋被法院保全的,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随时可以请求解除保全措施,而房屋保全的期限为二年,二年后到期不申请继续保全的,自动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全房产执行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续行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房屋被法院保全的,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随时可以请求解除保全措施,而房屋保全的期限为二年,二年后到期不申请继续保全的,自动解除保全。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申请了房产保全,法院应在五日内做出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查封房产(不动产)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