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工期漫长引发利息纠纷
多年前,A
公司与B公司签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某大厦主体工程。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按评审中心审核产值的一定比例支付,最终结算款在评审报告出具并开具发票后规定时间内支付。工程完成主体验收后,因结算拖延多年才签署《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单》。期间,B公司分立,新设C公司承接相关资产与债务。之后,A公司向
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B公司、C公司连带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及
律师费,金额巨大。
二、介入办案:梳理争议明确策略
王天君律师作为被申请人B公司和C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接手案件后,仔细阅卷,对合同条款、付款流水、工程验收报告等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付款条件是否成就、是否存在逾期付款、工程竣工时间以及诉讼时效等问题。基于这些争议焦点,王律师制定了一系列清晰的办案策略。
三、核心辩护:多维度抗辩直击要害
付款条件抗辩切断利息基础
王天君律师紧扣合同约定,强调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的支付均需“评审中心审核报告出具+开具发票”这两个前提条件。在评审报告未出具之前,付款条件未成就,被申请人不存在逾期付款问题,直接否定了申请人主张的大部分利息期间。
举证超付否定逾期指控
王律师通过严谨梳理付款流水,指出截至某时间点,被申请人已支付工程款占最终结算总额的比例较高,扣除相关
保证金后,实际处于超付状态。这从事实上否定了“逾期”的指控。
竣工时间争议动摇起算依据
王律师提交相关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据,主张工程实际竣工时间与申请人主张的时间不同,从而质疑此前裁决书认定的利息起算时间,进一步削弱了申请人的请求基础。
诉讼时效抗辩限缩请求范围
明确提出申请人主张的部分利息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有效切割了部分利息请求,缩小了申请人的请求范围。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专业策略获仲裁庭认可
在仲裁过程中,王天君律师充分运用上述策略,进行了有力的沟通和质证。仲裁庭经审理,采纳了王律师关于“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核心观点。认定在付款条件未成就期间的利息不予支持,明确了最终结算时间和合理付款期,根据实际付款情况确定逾期天数。最终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的利息仅为申请人请求金额的约5%,承担的律师费仅为请求金额的约13%,C公司承担
连带责任,且申请人需自行承担大部分仲裁费。
五、案件价值升华:为建设工程领域提供借鉴
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不仅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建设工程利息纠纷中,付款条件抗辩、证据链构建、诉讼时效抗辩等都是重要的法律手段。代理律师通过精细研究和策略运用,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也提醒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合同约定,规范财务支付,在公司分立等重大事项中审慎评估潜在诉讼风险,这对于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的公平与秩序具有积极作用。
六、主体简介:专业律师护航当事人权益
王天君律师系
辽宁红叶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科毕业于
沈阳农业大学土地管理专业,兼具法学专业素养与土地资源管理复合背景,在
房产纠纷、土地相关争议处理中独具专业优势。王律师深耕
抚顺及沈阳地区,胜诉案例丰富,实战能力过硬,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大、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同时,她长期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深谙企业经营中的法律痛点。此外,作为《律师讲法》主讲律师,她积极投身公益普法事业,专业形象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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