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准备好变更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填写税务变更登记变更表,最后由税务机关受理。
股权变更后税务变更办理如下:1.到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营业执照;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携带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公司变更法人后,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股权变更后税务变更办理如下:1.到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营业执照;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携带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股权变更后税务变更办理如下:1.到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营业执照;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携带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提交公司股东决议(主要载明更改领导班子产生程序或调整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修改公司章程);若变更法定代表人不涉及改变公司领导班子产生程序、也不涉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3)提交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若变更法定代表人不涉及改变公司领导班子产生程序、也不涉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不需要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4)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5)《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表;(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税务登记。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法人流程如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等。
办理的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滞纳税义务的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