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般包括礼金,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之间以下这些属于共同财产:(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等。
夫妻之间共同财产有以下这些:(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等。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以下这些:(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这些:(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