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已经被公证的,其一般不能再申请撤销;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能恢复放弃继承权人的继承权。
法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民法典只规定了继承人怎样放弃继承权,但对放弃继承权后能不能撤销没有规定。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转为法定继承,如果全体法定继承人同意的,可以撤销放弃遗嘱继承行为。
符合条件可以。法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符合条件可以。法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如果放弃继承公证书有错误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等。
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已经被公证的,其一般不能再申请撤销;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能恢复放弃继承权人的继承权。
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公证一份新的遗嘱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也可以用一份新其他形式的遗嘱撤销前一份公证遗嘱,也可以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法律行为间接撤销公证遗嘱。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以及遗嘱人在危急情形下口头遗嘱。只有公证遗嘱才需经过公证,其他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较其他遗嘱形式效力上不再具有优先性,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须条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在认定上执行上会有很多便利之处,纠纷发生时也可以更快的化解。办理公证遗嘱时,公证机关不仅应当审查遗嘱人的遗嘱行为能力,遗产的权利归属还应审查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应当为特殊身份地位的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腹中胎儿。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程序应当合法,并注意保留充分的证据,对遗嘱人制作笔录,要求遗嘱人在笔录上签名按印,表达意愿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