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的应当为有效,不能以另一方不知情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原则上,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对外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房屋抵押的,该抵押行为无效。但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共有房屋拆迁协议夫妻一方签字无效。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抵押共有房屋无效。夫妻间对日常生活需要的财产处理,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对重要财产处理决定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将共有的房子作为抵押物,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房产在夫妻双方生活中是一个重要的财产,并不是简单的日常生活的财产。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能追回。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该房屋是共有房屋,这个时候要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租房,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任何人都不能单方面处理房产的,不能卖也不能租,这个也是怕万一如果一方不同意出租,要求马上搬走,那承租人就不能租住该房屋了。
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的,如果经过了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则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则是无效的。如果房屋是按份共有的,则只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的就可以出售房产,不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不能。夫妻一方不能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属于无权处分,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该买卖行为是有效的,另一方不能主张追回该房屋。
不能。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经过对方同意可以出卖共有房屋,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出卖。如果已卖出该房子,其配偶可以追回该房子,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