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一方欠债,法院可以对夫妻房产进行强行拍卖,但是法院只能对夫妻共同房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进行拍卖。同时,如果共有人在这过程中有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报告编号:NO.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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