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自条件满足后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时间为条件成就时,在条件尚未成就时,其效力暂时处于停止状态。也就是说合同效力的发生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条件不成就时合同不生效。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另当别论。
没有有效期限的合同是否成立
免费查看没有有效期限的合同能不能成立
免费查看租地合同无限期成立吗
免费查看保密协议无限期成立吗
免费查看附期限合同何时生效
免费查看附生效期限的赠与合同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