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员工不可以享受带薪年假。享受年休假的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的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指全日制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并没有将休息休假作为必备条款,说明非全日制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从定义,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公司数量,合同订立方式,试用期,终止用工条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等方面进行了区分。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不同。4、工资支付周期不同。5、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不同。
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二者适用法律不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的本质是一类用工形式,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雇佣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劳动合同,而不是民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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