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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子女是否能分割财产

2022.04.18 婚姻家庭 236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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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子女不能分割财产。
2、夫妻离婚,只能分配属于夫妻的合法共同财产,而非家庭中所有的财产。属于子女的财产,不管离不离婚都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是夫妻离婚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子女是无权分配财产的,除非父母主动赠与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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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夫妻财产分配子女是否能分割

    1、离婚夫妻财产分配子女不能分。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否则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

    赵彪律师 2023.06.25 99人看过
  • 子女是否能分割父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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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彪律师 2023.05.05 12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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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婚夫妻财产分配子女不能分。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否则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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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是否能分割孩子的财产

    1、离婚不能分割孩子的财产。2、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的,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的。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替其管理名下的财产,直至其成年,但是不可以分割其财产。

    赵彪律师 2023.05.10 131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撤销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般不能撤销。但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据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2.12.14 11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子女是否可分割财产

    1、夫妻离婚子女不可以分割财产。2、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王玉婷律师 2023.05.17 82人看过
  • 夫妻离婚子女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1、夫妻离婚子女不可以分割财产。2、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王玉婷律师 2022.06.27 18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子女是不是能分割财产

    1、夫妻离婚子女不能分割财产。2、夫妻离婚,只能分配属于夫妻的合法共同财产,而非家庭中所有的财产。属于子女的财产,不管离不离婚都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是夫妻离婚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子女是无权分配财产的,除非父母主动赠与子女。

    赵彪律师 2023.05.08 137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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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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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解决。如果需要得到帮助,可以通过我们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 夫妻离婚约定财产给子女的是否有效
    上海的判例是支持的居多,支持的理由认为离婚协议是关于财产人身关系的一揽子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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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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