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户口怎么办
2018.11.06
婚姻家庭
1748人浏览举报
解析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
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
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离婚证》、《户口本》到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
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
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报告编号:NO.20181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