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婚姻法》没有对进行定义,而是采取列举式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问题。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协议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如果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配偶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而夫妻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进行共同财产的认定时,主要程序为,把主要的共同财产进行分离,同时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平分。那么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定义?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