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办法如下:1、个人债务,自行清偿,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夫妻离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是:1、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对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还是归个人所有。
1、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的,父亲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因家暴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夫妻双方准备离婚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2、起诉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必须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审判,法院根据证据以及调查的结果进行判决,符合离婚条件的就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有财产纠纷可以这样处理:1、可以先自行协商;2、当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纠纷诉讼;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