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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权利有哪些

2023.02.15 婚姻家庭 17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权利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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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报告编号:NO.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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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如何起诉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维护自身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侵犯他人探视权,可以向法院要求维护探视权的实现。

    刘云海律师 2022.05.17 187人看过
  • 离婚子女探视权如何行使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是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父母双方应在离婚时协议探望方法、时间等事项。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刘云海律师 2022.05.05 161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赵彪律师 2019.08.02 1042人看过
  • 子女探视权的约定

    我国《婚姻法》第38条中有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顾斌律师 2019.08.14 1231人看过
  • 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熊菲律师 2022.05.06 0人看过
  • 离婚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

    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赵彪律师 2019.08.02 1353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韩璐律师 2021.01.19 816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子女探视权如何行使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 2021.01.19 71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子女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程杰律师 2020.12.25 96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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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要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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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5条 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纠纷
    交由法院判决
  • 对方阻挠探视权利
    你好 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如果一方不配合,可以通过起诉要求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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