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2、如果房子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如果房子在双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要看父母明确意思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还是赠与子女个人。根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不予分割。
民法典颁布后,关于父母出资购房总结下来有两点:第一,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只要没有加对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第二,房子是结婚后买的,如果没有协议,不管是否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这个房子都有对方的一半。
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离婚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的,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认房屋归属,没有约定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怎么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在离婚时对于该房产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婚前 一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认定为产权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该方支付剩余贷款。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包括本金与利息)。
1、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前为其购置的房屋出资,且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自己子女名字,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2、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的,那么该房屋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后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一般由双方协议分配。若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婚前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分割,婚后赠与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