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财产如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基本原则,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便可形成并签署一份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这份协议可以是将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亦或者全权赠与某一方所有,还可以约定赠送给子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方式主要有协商分割(双方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均等分割(无法协商且无特殊情形时平均分配)、按照顾原则分割(特定情形下法院照顾一方)、过错少分或不分(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夫妻离婚财产财产怎么分割?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有三:一是确定财产性质,明确共同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二是协议分割,双方协商财产分割方式和比例,协议有效;三是诉讼分割,无法达成协议可起诉,法院按原则判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