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案件中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二、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1、孩子四岁离婚判给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2、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由双方协议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即双方的生活水平,居住环境、受教育程度等等。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财产和债务进行特别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视为采用夫妻财产共有制,即夫妻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离婚孩子两周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女方。2、孩子两周岁以上的,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