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放弃后可以由其它继承人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若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遗产归国家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属的集体组织所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遗产是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继承、不参与遗产分割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并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表示。未在此时间内作出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份额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但是,在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如果又没有受赠人和酌情分得遗产的人,则其遗产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继承权放弃后可以由其它继承人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放弃继承的时间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审查。公证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3、出具公证书。如果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条件,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证明当事人已经放弃了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