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债务的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
您好,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2、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3、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是什么样的债务呢?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这种如果女方没有共同举债,钱也没有用于共同家庭和生活。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