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余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以下这些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算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做生意所得的收益;因写作、专利等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或者残疾补助费等费用。
夫妻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或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储蓄等。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