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离婚
没有离不了的婚姻
离婚就两种方式
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带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三份去民政局直接办理,2021年1月1号后的协议离婚必须有冷静期三十天,三十天内没有任何一方反悔,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一起去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要起诉离婚,带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三份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期限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诉讼费没有财产就三百元,第一次如果对方不同意不会判决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许离婚后分居一年再次起诉,第二次哪怕对方不同意也可以判决离婚了,平时可以多搜集整理证据,比如赌博吸毒酗酒家暴出轨,分居的证据,可以是录音录像拍照聊天记录,保证书,分居协议,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孩子想争取的尽量独自带着孩子,婚后的财产也是一人一半的,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咨询。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只能影响第一次起诉是否判离,不影响起诉,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第一次判不离的,可在判决后六个月内再行起诉,第二次起诉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