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夫妻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2022.01.06 婚姻家庭 1383人浏览举报
解析
分居满二年可以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068817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夫妻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自愿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申请。诉讼离婚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分居需是感情不和且要有证据。
  • 夫妻离婚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自愿达成一致即可,有冷静期。诉讼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没分居满二年有其他法定情形经调解无效也可离婚。
  • 夫妻怎么分居才能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满足法定分居离婚要注意因感情不和且持续二年,可用租房合同等证明。实际操作要保留证据,协议离婚签协议申请登记,起诉离婚法院审查证据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在我国,夫妻分居多久都能离婚,分居时间非离婚必然条件,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且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无分居时间要求;诉讼离婚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分居满两年是破裂情形之一,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 夫妻分居多久才能起诉离婚
    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达成共识。首先,夫妻俩必须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财产的划分方法,内容涵盖了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分配比例以及具体实施办法等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夫妻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你好,可以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若需法律帮助,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夫妻分居要多久才能离婚
    你好,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离婚的,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后,再持续分居满一年,是法定可以判离婚的条件。
  • 夫妻分居多久才能自动离婚呢?
    你好,分居不管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判离婚。只要双方没有经过法定离婚程序,就还是合法夫妻关系。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者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才算是结束婚姻关系。请问目前是什么情况呢?可以具体说说,我将全力维护你的权益
  • 我想问下夫妻分居多久才能自动离婚
    没有自动离婚 需要起诉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请问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多久才能自动离婚呢?
    您好!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不会自动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