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能适用赠与。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夫妻财产约定能适用赠与。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是出轨净身出户的协议可能无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期不是走协议离婚程序,该协议也可能会无效。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财产归属问题,双方签订协议签字就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3.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4.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为: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如需变更或者进行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来变更或撤销。对外效力为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才能对第三人产生的对抗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约定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指夫妻双方)效力与对外(指第三人)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有了它,如果丈夫向妻子借钱不还,妻子有权利持借据和财产约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归还借款。当然,这种情况多数只在夫妻感情破裂,进行财产分割时才会发生。
夫妻财产约定能适用赠与。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可以看出,夫妻财产约定是可以适用赠与的,夫妻双方就财产的约定产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在解决纠纷时,可以依据赠与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相关延伸】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以下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