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知识产权 > 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2022.12.09 知识产权 178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什么情形下发明专利不是丧失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陈华律师 2020.08.04 128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邓伟娜律师 2020.07.31 1111人看过
  • 发明专利新颖性判断标准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审查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申请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含申请日)公布或公告的(以下简称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等等。

    邓伟娜律师 2019.08.02 2358人看过
  • 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邓伟娜律师 2018.12.18 158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丧失新颖性

    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首次面世于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的、经他人未征求同意而恶意泄露的、在合规的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进行初次发表的。

    邓伟娜律师 2022.12.14 247人看过
  • 发明专利的新颖性是什么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邓伟娜律师 2020.07.31 1898人看过
  • 发明专利的新颖性是指什么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邓伟娜律师 2020.08.03 1786人看过
  • 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邓伟娜律师 2020.07.29 2066人看过
  • 未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邓伟娜律师 2020.07.31 2974人看过

胡琨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胡琨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知识产权

  • 98

    精选解答
  • 185050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哪些情形不丧失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等情形,不丧失新颖性。关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哪些情形不丧失新颖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包含哪些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包含哪些,关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包含哪些这个问题,如果你想知道,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跟上华律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
  • 可能导致专利新颖性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新颖性对于专利申请至关重要,很多专利知识产权因为一些不当的处理导致专利的新颖性丧失,那么会导致专利新颖性丧失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 什么是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什么是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发明专利交局了,受理通知书也下来了但是还没公开,这个时候撤回申请会影响后续申请的新颖性吗
    你好,具体案情?
  • 发明专利有不有用?
    你好,能够转化为经济利益的专利当然有用。
  • 背书不连续的情形
    票据背书不连续的情形包括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等。
  • 如果预测方法发明专利可以申请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 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