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的离婚财产能给孩子,只要双方都同意就行。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将财产赠与孩子,如果一方不同意,则只能将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赠与孩子。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可以进行撤销,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
第一,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第二,如果子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第三,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或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赠与给子女,该赠与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子女接受,即有效,若是夫妻双方一方单独赠与给子女,则超越夫妻中一方处分权限的赠与无效。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可以收回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在财产交付前或者具有法定撤回情形的可以撤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婚内父母赠予的财产没有明确单方赠与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明确表示为赠与自己子女的,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内父母赠予的财产没有明确单方赠与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明确表示为赠与自己子女的,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一般不能撤销的。离婚协议不单单涉及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处理,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这是一个复合的协议,不能将离婚协议的赠与部分割裂分离出来单独看,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赠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