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收养老人条件是什么
2022.11.30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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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享受国家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一)属“三无对象”的老人、残疾人需要入院,由本人或亲属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经街道初审后上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复核同意,填写《市区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对象情况调查核实表》和《市区福利院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申请审批表》报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审查批准后,到市社会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接通知后入院。
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1、持《市区“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申请审批表》;
2、进行入院体检。
(二)非“三无对象”(自费寄养)的老人、残疾人,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无亲属的则由所在单位)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
自费寄养人员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
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
2、进行入院体检;
3、签订入院协议;
4、办理入院登记;
5、交纳入院费用。
服务承诺
(一)承诺
1、办理老年人入院手续不超过2天;孤残儿童入院,手续齐全当天办理。
2、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3、院内绿化、美化,为休养人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4、室窗明几净,四壁无尘,物品摆放有序。
5、各种服务设施完好,维修及时。
6、伙食符合卫生标准,并达到老幼饮食需要。
7、康复娱乐活动有计划组织实施。
8、服务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态度和蔼,文明用语,无生、冷、硬顶现象。
9、医务人员每天查房巡视,并做好查房记录,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标准。
10、行政管理人员以身作则,每天对各岗位进行督查。
11、每月进行一次事业经费收支、食堂收支和捐赠物资情况公开。
(二)违诺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并引起投诉的,责任人要向有关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视情节轻按该院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投诉
1、该院对上述承诺进行有效监督,如果您对该院工作不满意,可以投诉,一般问题,3天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7天内给予答复。
2、如果您对该院处理不满意可以向金华市民政局投诉。
- 法律依据
- 《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试行办法》
- http://www.pengze.gov.cn/News_View.asp?NewsID=14783
报告编号:NO.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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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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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2、收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的发现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顾斌律师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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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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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当事人与被告福利院之间如果没有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但是在当事人按照约定,交纳了相关费用后,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实践性的口头服务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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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流程:1、领养人具备领养条件;2、领养人联系当地福利院,告知福利院对被领养孩子的要求,找到合适的孩子。3、领养人与福利院签订领养协议;4、去民政局办理领养登记,领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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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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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流程
1、领养人具备领养条件;
2、领养人联系当地福利院,告知福利院对被领养孩子的要求,找到合适的孩子。
3、领养人与福利院签订领养协议;
4、去民政局办理领养登记,领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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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对象只是未满14周岁且丧失父母的孤儿,未满14周岁且查找不到生父生母的这个弃婴和儿童,以及未满14周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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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该行为缺少导致严重后果的前提(重伤或死亡等)并不能构成遗弃罪,但从道德上应该予以谴责。该男子无权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
袁超律师
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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