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不承认了。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不是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因为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结婚的才能算事实婚姻,如果在之后结婚的都以在民政局登记领取结婚证为准。如果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都不算合法夫妻,只是同居关系。
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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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法定条件的。
主观上俩人奔着结婚的目的同居生活,表面上已经符合结婚客观条件且未领取结婚证对外却以夫妻名义居住,这才是事实婚姻。因此,不能简单以同居多少年就简单定义,还要咨询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正规服务
你好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