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中一方发生了违约之后给另一方带来损失要承担的责任,在法律上也对缔约过失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很多人也开始会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的内容不是特别清楚。华律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双方是在诚信平等自愿原则基础上签订的就是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但一方故意违反诚信的原则,在另一方信赖的前提下签订合同,给签订方造成损失是属于缔约过失合同无效。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

在合同缔结过程中,有多种情形可能导致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当事人可能会利用订立合同的机会,恶意地进行磋商活动,这种行为并非出于真正的合同缔结目的,而是通过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请注意,缔约过失责任并不等同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主要适用于合同无法签订的情况下,而非误解或疏忽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缔约过失则特指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致使对方的信任利益受损,从而引发赔偿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如果行为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是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缔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