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你好,不存在自动离婚,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或者去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具体分析 ,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
您好!离婚需要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双方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等问题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离婚。
协商不成考虑诉讼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络我们。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若双方均同意离婚,则带上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赔偿损失作出主张。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你可以起诉,但法院不一定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