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分公司能否独立申报债权,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分公司是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分公司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分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那么民法典分公司能不能独立申报债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财产承担,所以债权人可以向分公司直接追讨债权。如果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债务由公司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追讨。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后,能不能撤回申报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企业一般会允许债权人撤回债权申报,撤回债权申报后,不会将债权登记造册。
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主要由总公司承担。......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