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取证:1.知道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2.双方共同居住地村委会的证明;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4.其他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
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要证明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的问题,在实践中取证比较困难,无过错方要举证证明过错方具备其三个特证,如果拿出一定的证据,比如照片或者其。
重婚同居的取证:1、证人证人。可以请求邻居、小区保安等作证;2、婚外情一方的悔过书、保证书等;3、重婚事实的照片录影录像等;4、婚外情双方的亲密短信等。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
老公跟小三同居可以报警取证,记得保留报警回执和记录。日后如果想起诉离婚可以作为证据。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另外,如果能证明老公与小三长期同居,如果有充分的证据,也可以追究男方和小三的重婚罪。
非法取证就是不正当取证。不正当取证,是上海发明的新词,专业的说法是“非法取证”。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据由谁收集,收集证据要遵守什么程序等等,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司法机关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进行取证。
现行法律已经不再使用“非法同居”的概念,使用的是“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状态,既包括未婚男女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同居,也包括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即已婚男女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同居与非法同居的区别:1、同居一般指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双方是并未取得合法夫妻身份的;2、非法同居指的是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法律仅禁止后者,前者归道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