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况,或者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等。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三年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3、其他少量毒品的。(二)三年至七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贩卖毒品数量的不同,刑罚不同。一般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毒品的处罚原则: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贩毒案处罚具体如下:(一)三年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3、其他少量毒品的。(二)三年至七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想减轻处罚的,可以主动投案自首、戴罪立功或者主动退赃、退毒,人民法院量刑时会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量刑时,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刑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理的除外。
行政处罚自查情况报告
免费查看定金罚则各自违约怎么处理
免费查看行政处罚自查情况报告(.doc文档)
免费查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免费查看气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免费查看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