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收养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子女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年满30周岁。
条件:(1)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子女;(4)孤儿的监护人;(5)社会福利机构;(6)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收养法》第6、8、10条的规定,收养孤儿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满30周岁收养孤儿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孤儿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
收养孩子的话一要看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而要看孩子是否符合被收养的条件。 具体的话,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其他条件。
收养孩子的条件如下: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