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在遗产继承实践中,债权人利益受侵害之事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而我国在继承法已经不能适应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那么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限度?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
法定继承人清偿死者债务的限度案例2006年3月2日,王桐向胡安借款10000元,同年4月5日,王桐又向其借款20000元。2007年1月,王桐发生交通肇事死亡,其遗产被其妻子刘云、父亲王成功、母亲高玉丰继承。2007年5月,胡安向法院起诉,
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时,继承人人数大多数情况下不止一位,因为即使是独生子女家庭,也还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当继承人继承财产后,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呢?一、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是什么样的?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对此整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一般是: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
华律网小编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个人生前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罚金以及应由他个人偿还的合法的财产性债务。 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