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代表所为民事行动,皆由单位承担;如章程或权力机构限缩代表权利,对善意相对方无效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越权签订合同,除非相对方知情或应知,否则代表行为有效,合同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生效。

信用社法定代表人出面借款,借据上加盖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了款项后借款人没还钱,出借人起诉信用社,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是谁承担?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是属于法人组织,法人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而行使法人职权的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有权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那么表见代理与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的比较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表见代理与法定代

法人需对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担责。构成表见代表时,为保护善意相对人及交易安全,法人担责后可追偿;相对人明知或应知越权,法人通常不担责。法人担责关键看相对人是否善意及有无理由信其权限,兼顾各方权益。

关于合同效力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合同当事人比较重视的问题。我们所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就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实践中我们该如何确认合同效力?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