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房产法定继承人如下: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继承人应当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等。
法定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