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证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般房产公证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公证已经作出之后,只要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公证,则公证的事项是永久有效的,如果有充分证据推翻公证事项的,则公证自推翻时即失效。当然如果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一般房产公证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公证已经作出之后,只要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公证,则公证的事项是永久有效的,如果有充分证据推翻公证事项的,则公证自推翻时即失效。当然如果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公证书在没有被原公证处撤销或者被法院确认为无效之前一直有效,不存在有效期限。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证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要按照该条款办理。公证后要及时使用和小心保管,以免造成不便。
公证遗嘱若未被推翻,则一直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遗嘱公证后是没有有效期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若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