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保全需要哪些手续
2021.05.10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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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事人之间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明确的被告,属于人民
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前或在起诉后,可以申请法院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且申请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二)有明确的被告;
-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报告编号:NO.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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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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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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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保全需要注意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程杰律师
2020.12.18
117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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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程杰律师
2020.12.17
162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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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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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保全需要以下这些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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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保全房产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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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保全需要以下这些资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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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