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法律讲,儿媳无直接赡养公婆法定义务,《民法典》规定赡养主体为子女。不过婚姻存续时,妻子应协助丈夫赡养公婆,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可成第一顺序继承人,道德上也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关爱。

家庭伦理中,儿媳并无直接的赡养公婆之责,而应由子女予以承担此项义务。若是丧偶儿媳在公婆年老时尽其主要赡养义务,或是丧偶女婿在岳父母晚年之际尽心竭力赡养照料,都可据此成为法定继承权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法律上儿媳无赡养公婆法定义务,赡养义务基于血亲关系,儿媳与公婆是姻亲。但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可成第一顺序继承人。从伦理道德讲,儿媳协助赡养是美德,公婆可向儿子主张赡养权。

法律层面,儿媳对公婆通常无直接赡养义务,法定赡养义务主体为亲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过,儿媳应协助配偶尽赡养责任,丧偶且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遗产。

从法律层面,儿媳一般无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赡养义务主体主要是子女。不过在婚姻中,儿媳常辅助配偶赡养公婆,这出于婚姻关系和伦理道德。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