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民购买房屋的时候,一般会向房屋中介寻求帮助,而房屋中介起到的是居间服务的作用,对买卖双方的信息进行撮合,而买卖双方一般会与中介签订合同,那么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合约作为经过房地产交易所正式登记确认过的文件,其公示效力及法律约束力更为显著。而居间合同仅指中介方在取得卖方委托后,向买方报告订立合同的相关信息或提供促成双方达成交易的媒介服务,并由买方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合同形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虽然“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名称相似,但实际上却存在重大区别。前者仅表明已有购屋意图,而后者则直接与房产买卖有关。若未签署买卖合同,其所缔结的居间协议便会自动解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沈女士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中介拿了很详细的居间服务协议给她签,她也付了定金,但是一直没有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沈女士问中介,中介告诉她三方居间服务合同就可以代替买卖合同了。真的是这样吗?华律网小编来解答这个问题。
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协议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关于居间协议是否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