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证件有:(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2)过户登记申请书;(3)二手房买卖合同;(4)房屋产权证;(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等。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过户可以在30个工作日拿到不动产证。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准备好过户材料,相关人员要到场,过户需要的材料会因为交易房屋性质和买卖双方的情况有所区别。递交材料办理过户,交易大厅的电子提示屏会根据办理进度叫号。办理税费减免及缴税。
二手房买卖过户: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及完税证明、买卖契约合同到所在区房产局办理过户。
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费、工本费。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证件有:(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2)过户登记申请书;(3)二手房买卖合同;(4)房屋产权证;(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离婚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交这些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