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债就是在婚内为了生活所需产生的借款。这种借款主要源于家庭财务管理等因素。离婚时,若借款被认定为共债,则需双方共同还清,若单独由一方支付有困难,可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将由法院裁决;也就是说,这些借款是为共同生活或者赡养等职责所负担的债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0年结婚。婚后张先生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张先生瞒着小李向朋友王某借款10万元。最后,李女士对张先生赌博的恶习忍无可忍,与其离婚。

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案例丁某与汤某于三年前结婚后不久,丁某染上赌博恶习,

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债务性质看,它因赌博违法产生,非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法律规定禁止赌博,其债务不受保护;从责任承担讲,应由赌者自行偿还,另一方无义务承担,所以赌债不具夫妻共同债务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