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2022.01.06 婚姻家庭 113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因此,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子女18周岁为止。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7722

    精选解答
  • 2747337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
    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 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
    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有子女的是需要对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对子女的抚养权持续到什么时候?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另一方应该怎样支付抚养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对子女的抚养到何时终止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⒈父母抚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的终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的终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 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终止的情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虽说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父母只用抚养子女是一定的呢?但对此很多人不知道的事还有着相应的一些终止的情形,对此也是有着相应的规定的,下面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终止
  • 这个付给子女的抚养费到18周岁为止,这个18周岁是指的是到什么时候我这个抚养费是到什么时候终止?
    过完18周岁生日
  • 我想离婚,想让对方终止对子女的探视权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大多会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快速离婚。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才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对方不同意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有以下情况出现的,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破裂无法挽回,法院一般都会予以离婚判决。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还有的就是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日常中常见的,反复起诉离婚,也认为是感情却已破裂,因为一次驳回后,紧接着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不行再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这样的做法就表明了一个态度,离婚的态度很坚决,也是感情破裂的表现。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应该如何争夺抚养权? 你好,为了争得抚养权你可以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离婚的时候可以去争夺孩子抚养权但担心会落败,应该要及时请律师从旁指导。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抚养协议纠纷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像哪个法院起诉才会受理则关系到管辖法院的问题,当我们的委托合同发生纠纷后就需要了解管辖法院,那么委托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 未婚子女的抚养协议怎么写
    可以请专业律师代写相关协议,保障权益。
  • 子女要求父母抚养自己的子女违法吗
    你说的是让爷爷奶奶或者是姥姥姥爷养着吗?这个没有这个义务。只要不养就行了呗。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