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
刑事辩护领域犹如一座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岛屿。邓资林律师,这位在
铜仁市法律界颇具声誉的专业人士,正以其卓越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座岛屿上开辟出属于自己的航道。
邓资林律师毕业于
贵州大学,是贵州正来
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及主任。自 2013 年初始执业以来,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办理了大量无罪不起诉
缓刑案例,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擅长职务犯罪、
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认可,荣获 2016 - 2017 年度、2022 - 2023 年度铜仁市优秀律师称号。
以邓资林律师代理的杨某甲非法行医案为例,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的高超技艺。2018 年 6 月,被告人杨某甲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某县某小区某室内多次对被害人毛某甲进行针灸治疗。同年 6 月 28 日,杨某甲给毛某甲扎银针后致其病情加剧,经某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毛某甲符合胸部针灸造成双肺破裂引起双侧气胸、重度肺压缩导致死亡。案发后,某县卫生和
计划生育局认定杨某甲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杨某甲之子虽已赔偿被害人亲属 17 万元并获得谅解,但
公诉机关仍以
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
罚金二千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杨某甲的辩护意见是否成立以及量刑情节的认定。辩护人提出,杨某甲虽无行医资格,但具有长达四十年的行医经验,具备行医能力且从未受过处罚;其对被害人病情诊断为肺部糜烂是正确的,诊断后才进行治疗;且并未主动给人治疗,均是他人主动求助。然而,公诉机关及
法院需审慎审查这些辩护意见能否作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以及被告人是否具备
自首、已满七十五周岁、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进而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邓资林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准的辩护策略与专业的庭审应对。面对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严重指控,他没有盲目否认因果关系,而是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行医经验及被害人主动求医等角度切入,提出被告人具备一定诊疗能力且未主动揽客的辩护意见,力求降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同时,邓律师积极协助家属筹措赔偿款,促成 17 万元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为争取缓刑奠定关键基础。
在庭审中,邓资林律师充分论证自首、高龄、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他指出,杨某甲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其已满七十五周岁,系故意犯罪;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考虑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结合某县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适用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杨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邓资林律师在本案中的成功辩护,不仅体现了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更彰显了他作为一名
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人文关怀。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告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邓资林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天平上寻找公正与公平的平衡点,为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他的成功经验也为广大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激励着更多人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探索、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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