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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未达期限转让怎么处理
地役权未达期限转让怎么处理
2024.04.24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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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地役权转让处理方式:
1.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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